發布時間: 2026-05-18 09:20 來源:中國新聞網
5月3日下午,四川廣安華鎣市溪口鎮瑪琉巖瀑布風景區,一名游客在體驗“大擺蕩”項目時,不幸從高空墜落,送醫途中傷重不治。
央視記者調查發現,事故直接原因是釋放開關提前松開,運營方員工臨場處置失當。目前,涉事企業已被責令停業整頓,涉事企業事故責任人員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事故已過去十多天,調查進展如何?相關責任如何認定?帶著這些問題,記者前往事發地展開調查。
事故直接原因:釋放開關提前松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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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當地政府工作人員介紹,發生事故的“大擺蕩”項目由重慶探險營戶外拓展有限公司負責建設和運營。
華鎣市應急管理局負責人王安全向記者解釋了該項目正常流程,游客在操作平臺穿好裝備后,隨滑輪結構滑至安全位置,然后打開釋放開關,游客便隨秋千繩蕩出去。所謂“安全位置”,是指頂端支桿與鋼絲線連接的點,該點正下方遠離巖壁,距離操作平臺約10米。
而事發當日,游客剛剛推出平臺,就出現了安全繩與脫鉤器脫鉤的情況,其墜落的正下方正好有突出的巖壁。
對于網絡視頻中出現的“沒綁緊”喊聲,王安全表示,當時現場安全繩是綁緊的,那聲呼喊來自其他游客。目前調查結果顯示,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釋放開關提前松開。該事故是一起因企業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而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由于員工臨場處置不當,承重滑輪結構沒有滑到安全位置,釋放開關提前松開所導致。
現場沒有監控設施 調查結果將及時公布
華鎣市應急管理局負責人表示,事發現場沒有監控設施,事故原因調查組正在采取資料調閱、技術分析等方式進一步調查,事故調查結果將及時公布。
培訓缺失
運營方存在嚴重安全管理漏洞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但“大擺蕩”項目的運營方并沒有進行過這方面的培訓。
相關部門調取的記錄顯示,即便是針對繩索基礎技能的培訓,這家公司的教練當中也有一些人沒通過。
涉事企業事故責任人員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目前,涉事企業已被責令停業整頓,涉事企業事故責任人員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華鎣市紀委監委正在對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員履職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將依法依規依紀嚴肅追責問責。
迭代越來越快監管如何走在“創新”前面?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此次出事的這個“大擺蕩”項目查不到相關安全技術的國家標準。我國目前只有《懸崖秋千安全技術要求》已于2024年公布。雖然懸崖秋千已經納入到了特種設備的管理當中,但這個“大擺蕩”項目并不屬于“懸崖秋千”。這也反映出當前游樂設施市場上的一個普遍現象:新游戲新設備層出不窮,但技術和安全的監管措施與規范卻沒有跟上。
游戲項目和設備設施迭代越來越快,監管制度如何“走在前面”?
制定標準滯后于業態是客觀情況 或難避免
法律問題專家 薛政:目前我國游樂市場當中,不斷涌現像“大擺蕩”這樣具有較高風險的新型游玩項目。特種設備目錄的管理和配套安全技術標準的制定,滯后于業態的發展速度。這既是客觀情況,某種意義上來看可能也是難以避免的。
監管部門行業協會技術機構應共同評估研判
一方面,我們當然呼吁將實際運營當中已經發生事故,明顯對人身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游樂項目,盡快納入特種設備目錄,制定專門的安全技術標準。
另一方面,我們也需要一套新型游樂項目進入監管視野的快速響應機制,從被動的事后監管轉向主動的事前研判??梢杂杀O管部門牽頭,會同一些行業協會、技術機構,對新出現在市場上危險性較大,沒有國家標準的一些非標設備,先期開展安全評估和風險研判。在此基礎上決定是否要納入特種設備目錄,或者制定專門的監管要求。
引入第三方技術機構評估新設施制造和運營
具體到每一臺新型游樂設施的運營,是不是可以增加安全評估前置審查要求。對還沒有國家標準的創新游樂設施,要求制造單位或者運營單位委托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技術機構進行專項的安全評估,經過評估合格以后才可以投入運營。
游樂設施的智慧監測嘗試已經取得效果
游樂設施的智慧監測在一些地方已經有了嘗試,并且取得了不錯的效果??偟膩碚f,游樂項目和設備的迭代速度確實在不斷加快,但監管制度的反應速度也不能永遠落后于市場半步。前提還是我們要有快速識別風險的一個制度安排。
如何在全流程中為游客的安全托底?
從設計、選址到營業,如何在高風險游戲的全流程中為游客的安全托底?
游客生命安全不能只交給一個“按鈕”
法律問題專家 薛政:設計層面,對于還沒有國家標準的創新游樂設施,應當要求進行安全評估。評估不合格是一律不應當進入市場的。比如說這次“大擺蕩”事故當中的設施,我認為至少應當是有兩道以上的冗余安全設計,操作人員出現失誤的時候,安全裝置必須能夠兜底,不能把游客的生命完全交給一個“按鈕”。
項目選址應評估安全距離 應急救援等因素
法律問題專家 薛政:選址層面,在高風險游樂項目的審批環節,現行有效的《大型游樂設施安全監察規定》第十四條規定,安裝單位在安裝施工前,應當確認符合土建工程質量監管的要求。但是我認為對于高風險項目來說,僅僅確認符合土建要求恐怕還是不夠的。項目選址還應當進行專門的周邊環境安全距離評估,以及事故狀態下乘客逃生和應急救援的可行性評估。特別是當設備運行軌跡,它可能涉及山體、水體這些自然地貌的時候,在設計階段就要確認各類意外情形下的安全緩沖空間。
安全生產教育是必須落實的強制要求
營業層面,安全生產法第28條有明確的規定,要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這里用的詞注意是應當,這不是可選項,這是法定義務。沒有進行有效培訓就安排員工上崗操作,本身就是對安全生產法的公然違反。目前的事故報道當中,已經顯示出操作流程缺乏制衡機制的問題。
高風險游樂項目必須安裝全景監控
事發現場沒有監控設施,這也是很明顯的一個監管問題。沒有監控,事發后調查組就只能靠資料調閱、技術分析來還原事故經過。在高風險游樂項目當中,操作平臺區域安裝全景監控應當是一個最基本的安全要求。
責任編輯:楊卉松
審 核:董雪婷
統 籌: 張宇
監 制: 曲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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